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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煤矿安监局:关口前移 管控风险 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2020-04-09 16:48来源:

关口前移 管控风险

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河北煤矿安监局

近年来,河北煤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安全风险管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不断提高管控煤矿安全风险能力。

一、建章立制,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预控工程

制定《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控工程实施方案》,将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控工程作为全局五项工程之首来抓。

(一)制定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实施风险预控监察。组织到国内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先进单位学习,结合实际,编制《河北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监察清单》,确定了通风系统、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等8个方面重大安全风险预控监察范围。年初,聚焦通风系统调整、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石门揭煤、探放老空水等25个重大风险点,超前介入了解煤矿生产布局、采掘衔接、年度计划,逐头逐面研判安全风险,列出风险清单,提前排查煤矿存在的风险点,超前预判风险出现时间,以此确定预控监察时间,实施预控监察,督促煤矿严格管控风险。2018年以来,共开展风险预控监察252矿次,识别出重大安全风险783项,下达重大风险预控告知书84份,预控监察时发现重大隐患1条,实施行政处罚291万元。20194月份,提前研判发现一个突出矿井两个煤巷掘进工作面6月份将在保护范围边界、断层带、应力集中区贯通,存在煤与瓦斯突出、瓦斯高值超限的重大安全风险,立即将该风险列为管控重点工作,督促并指导煤矿企业制定管控措施,在贯通前持续跟踪煤矿落实,直至安全贯通,风险消除。

(二)推行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督促企业管控风险。出台《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确定45项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信息,明确省局处室和监察分局提供风险预警信息职责分工,采取预控监察、行政许可审查、远程监察、事故调查、“三报表两图纸”审查等方法,辨识评估存在的违法生产建设、瓦斯超限、瓦斯突出、透水突水等重大安全风险信息。实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分级会商制度,在预警信息发布前,省局、监察分局分别由局长或主管局领导主持,分级进行会商。实行预警信息分级发布制度,省局每季度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及有关产煤市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监察分局每月以正式文件形式向辖区内其它煤矿企业、煤矿、有关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煤矿管控安全风险,超前化解风险。今年以来,我局以正式文件向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及煤矿发布预警信息59次,共计1557条,其中向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3次共77条,向开滦集团和冀中能源集团发布预警信息4次共369条,各监察分局分别向辖区有关煤矿及其上级公司发布预警信息52次共1111条。

(三)建立双重预防地方标准,规范煤矿风险管控。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要求,制定《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南》河北地方标准,规范煤矿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总体要求、风险点划分、风险分类、风险评估、管控措施、分级管控及保障措施,指导省内煤矿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督促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政策落地,切实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创新手段,有效管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管控风险。20177月,建成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对全省53处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联网,实现了瓦斯、一氧化碳、风速超限、断网报警功能,领导带班和入井人员数量监控功能。201810月,在全系统率先建成煤矿水害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对19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的水文观测孔水位水温、排水量实时监测,对10处矿井实施微震监测预警,实现了对煤矿水害监测和超前预警。201811月,建成煤矿视频监控系统,在59处煤矿主井口、副井口和煤场安装视频监控,实现超过规定下井人数报警和违法生产报警功能。依托四个系统,开展远程监察,制定远程监察工作办法,省局、监察分局值班人员和调度员每班适时察看系统,省局执法处室监察员和分局监察员每月适时察看系统,监察员在监察执法前察看系统,发现瓦斯浓度超过2.0%,监察分局立即到现场核查;瓦斯浓度超过3%,且持续时间超过5分钟,监察分局副处级以上干部立即带队现场核查。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单一现场监察向远程监察和现场监察双重转变,改变了不到现场就不能发现风险和查处隐患的局面,对非法生产、井下超员、煤矿领导下井带班空岗等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20177月以来,已查处瓦斯高值超限重大事故隐患2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1次、停止采掘工作面作业5次,对煤矿行政处罚34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2万元,对25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二)创新“三报表两图纸”审查管控风险。201612月,印发《关于加强兼并重组煤矿托管煤矿和单独保留煤矿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实行“三报表两图纸”报备审查分析制度,要求“三类煤矿”每月填写《煤矿采掘开修工程月报表》《煤矿火工品用量月报表》《煤矿用电量月报表》,每季度报送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我局每月对上报的开掘修进尺、煤炭产量、火工品用量和电量情况分析审查,对存在疑点的矿井迅速组织人员到煤矿井下现场核实采掘修进尺,用红漆划线明示,到公安机关核实火工品用量,到供电公司核实用电量等,防范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非法生产建设等行为。2017年以来,累计审查分析“三报表”793份、“两图纸”1238份,对存在疑点的103处煤矿进行了现场核查,查处了一批利用虚假图纸隐瞒采掘工作面、假技改真生产等重大违法行为。20174月,对一煤矿上报的“三报表两图纸”进行审查,发现其3月份用电量环比减少30%,通风系统图比1月份新增加2个密闭等疑点,立即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查实了该矿图纸造假、隐瞒采煤工作面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超前谋划,依托风险管控推动精准监察

(一)“精准”进行煤矿分类。以安全风险管控为主线,结合煤矿灾害程度和安全状况等因素,按照安全保障程度从高到低将全省101处煤矿划分为ABCD四类,确定B类煤矿7处,C类煤矿45处,D类煤矿49处,明确监察周期、重点。

(二)“精准”制定监察计划。一是通过预防性监察,全面分析研判辖区煤矿全年面临的重大安全风险,结合确定的煤矿监察周期,科学制定年度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二是在重大安全风险出现前,紧密结合月度监察执法工作计划适时开展预控监察,在发现新的重大安全风险或风险出现时间发生较大变化时,及时对监察执法计划作出调整,确保重大安全风险预控工作不缺位。

(三)“精准”编制监察方案。监察前,召开监察预备会,由矿井联络员介绍各生产系统基本状况、灾害等,提出辨识的主要风险和重点关注事项,参加检查的监察员从采掘、通风、防治水、机电等专业进行风险辨识,梳理出“两项检查清单”,即专业组重点检查内容清单、采掘工作面现场检查重点内容清单,制定精准的监察方案。

(四)“精准”查找问题隐患。监察时,按照分工对照“两项检查清单”,对所有重大安全风险点做到检查全覆盖,对煤矿制定的所有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所有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做到检查全覆盖,精准查找因措施制定不科学、落实不到位等导致的问题隐患,有效管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转化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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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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