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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能源局:聚焦安全基础 转变监管理念 助推黔西南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2020-04-09 16:00来源:

聚焦安全基础 转变监管理念

助推黔西南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贵州省黔西南州能源局

黔西南州位于滇黔桂三省()结合部,是贵州省主要产煤市(州)之一,煤炭资源丰富,远景储量196亿吨以上,全州现有煤矿101个,产能3030万吨/年。州内煤矿灾害严重,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监管水平低,是影响和制约煤炭产业安全发展的主要因素。近年来,国家煤监局领导多次到我州督查指导工作,指出了我州煤炭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高位推进,紧紧围绕筑牢安全基础,聚焦产业定位、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助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一、以产业提升引领煤炭工业转型发展

(一)高度聚焦产业定位。煤炭产业是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占全州GDP25%以上,是黔西南州决战脱贫攻坚的重要产业支撑。2016年以来,为切实改变“轻工业不轻,重工业不重”的产业格局,黔西南州委、州政府提出“大煤保大电、大电强网+大产业”发展战略,作为基础能源,煤炭工业的战略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发展定位进一步提升,做大、做强、做优煤炭产业在黔西南州已形成共识。

(二)着力优化产业规划。为实现全州煤炭产业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切实解决黔西南州煤矿小、散、乱的问题,先后编制了《黔西南州煤炭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黔西南州煤炭工业中长期规划(2019-2035)》、《黔西南州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规划》、《黔西南州30万吨/年以下煤矿有序退出实施方案》等规划,对煤炭产业发展方向以及煤矿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规划了一批大、中型煤矿项目建设时间表、路线图。规划实施后,到2020年,全州煤矿的生产总规模达4545万吨/年,平均单井产能提高15万吨达45万吨以上;2025年,全州煤矿的生产总规模达5595万吨/年,平均单井产能再提高15万吨达60万吨以上,实现平均单井产能翻番。

(三)高位推进“五化”建设。州委、州政府每年出台《黔西南州推进煤矿“五化”改造升级包保工作方案》,聚焦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标准化、集团化“五化”建设,列出任务清单,落实州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包保机制,每两月至少一次到矿督导推进情况;建立“月调度、月报告、季考核、季总结”制度,将“五化”建设任务纳入县(市)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州委书记和州长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推进调度会,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制定了《黔西南州解决推进煤矿“五化”改造及主体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攻坚工作方案》《黔西南州化解煤炭产业发展难题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州委书记和州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分管副州长任组长的资金融资、涉法涉诉、景区重叠、安全生产、治安整治等8个帮扶工作组,通过政企“投贷联动”、政府组建融资平台、法院主动调解纠纷等方式,帮助煤矿解决了资金融资难以及长期未能化解的煤矿涉法涉诉等突出问题。

二、以队伍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监管能力

(一)升格煤矿监管机构。在财政、编制吃紧,机构压减的情况下,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整合监管力量,将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管理职责整合,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能全部由能源主管部门承担,解决了原来一个部门抓安全,一个部门抓生产,一个“踩油门”,一个“踩刹车”的问题。州级层面在原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基础上,升格为副县级能源综合执法支队,扩编到25人,内设2个副县级领导职数和9个科级职数,承担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对应设有能源综合执法大队,煤矿监管能力建设得到不断强化。

(二)积极引进专业人才。为解决煤矿监管专业人员占比和专业技术水平低、专业结构不均衡、履职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近年来,全州共招聘180名煤矿相关专业人员,对非专业人员采取逐步消化、转岗等方式,优化了监管队伍专业结构,提升了监管专业人员占比和监管能力。全州现有煤矿监管人员211人,其中:煤矿相关专业人员190人,占比90%

(三)搭建干部成长平台。高度重视煤矿监管干部培养,从有利于全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角度出发,州委组织部出台了《黔西南州煤矿监管干部上下交流培养实施意见》,多层次、多渠道选拔任用煤矿专业监管干部,对优秀的专业监管干部采取州、县上下一对一交流培养,从县级监管部门中提拔煤矿专业优秀干部到产煤乡镇任职,从州直部门分管领导中交流、提拔专业干部到产煤县市任职,分管煤矿安全工作。近年来,全州累计交流、提拔任用乡科级及以上煤矿监管干部30余人次,让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希望,真正培养一支与全州煤炭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煤矿监管队伍,为煤炭产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三、以风险防控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成效

(一)构建风险管控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结合全州煤矿实际,制订煤矿安全风险分级辨识标准,按“红、橙、黄、蓝”四个等级组织全州所有煤矿进行风险辨识和分级管理。煤矿企业风险辨识和分级管理情况定期报告监管部门,真正做到“风险预控、关口前移”,严防风险转变成隐患,隐患转变成事故。

(二)强化重大风险研判。建立煤矿企业重大风险研判机制,制定《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动态信息采集表》,每月采集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限制供电、停供民爆物品等情况,全面调度统计煤矿系统运行、采掘面布置和受灾害威胁程度、瓦斯超限、工伤次数以及煤炭产量等数据信息,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形成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印发各产煤县(市)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对存在重大风险的煤矿集中约谈、通报,一个季度内2次被研判存在重大风险的煤矿由所属集团公司派驻工作组,监管部门重点监督,直至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深入实施精准监管。充分利用风险研判成果指导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推动被动监管向源头管控转变、从查隐患向风险研判转变,着力解决基层监管执法工作抓不住重心、堵不住漏洞等问题,根据每月风险研判结果,结合当月安全监控瓦斯异常情况及监管计划,锁定重点监管目标,实施精准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全州共根据研判成果实施监管执法检查50余矿次,查处隐患1700条,责令停产整顿4矿次,罚款558万元,约谈煤矿1580余人次,尤其是通过研判煤矿每月采掘动态及月产量情况、瓦斯异常及突出预兆,精准研判并严厉查处了隐蔽采掘工作面、边建设边生产、未执行防突措施等4起典型违法案件,取得较好成效。

四、以科技创新提升煤矿安全防范水平

(一)提升安全监管信息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州政府投资3000余万元,建设全州“安全云”平台,建立真实、有效、覆盖全州煤矿行业的远程监测防控体系,在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系统“三大系统”三级联网的基础上,实现煤矿安全风险辅助判断、安全隐患排查清单管理、煤矿安全基础数据采集、安全监管统计分析等实时掌控,全面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推进信息化与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助推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二)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积极搭建产学研用平台,加强与国内重点科研院校的交流合作,加大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使用,聘请中国矿业大学瓦斯治理专家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采用水力割缝增透技术,提高煤层透气性、抽放浓度,缩短抽放时间;推动煤矿与重庆煤炭科学研究院建立了瓦斯治理技术战略合作,由重庆煤科院及下属瓦斯分院、钻探分院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组织,推广千米定向钻机,不断提升煤矿瓦斯治理能力。

通过以上工作举措,进一步夯实了煤矿安全基础,近年来,淘汰落后产能951万吨,关闭退出煤矿58个, 2019年底全部淘汰退出30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机械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智能化矿井占比达到78%,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安全形势持续好转,2018年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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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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