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首页 > 新闻 > 专题 > 2020 >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 经验做法 > 2019年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经验材料

安徽煤矿安监局淮北分局: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2020-04-09 15:46来源:

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安徽煤矿安监局淮北分局

淮北监察分局负责淮北矿业集团和淮北市地方23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矿井总核定能力4251万吨/年,其中高瓦斯突出矿井20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6处,核定能力占总产能的95%以上。辖区煤矿灾害种类齐全且相互叠加,安全风险管控难度大一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近年来,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淮北分局坚决执行应急部、国家局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结合矿区特点,积极探索重大风险管控方式方法,研判各类风险2768项,紧盯452项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下发预警告知书102份,对206项重大风险实施精准监察,辖区煤矿连续四年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主要做法是:

一、全面精准排查,解决“想不到”的问题

(一)指导煤矿全面排查。省局制定了重大风险排查指导意见,明确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防灭火、副井提升和矿井供电“五个方面”23项重大风险内容。每年四季度,指导煤矿企业全面排查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清单,明确风险种类、位置、来源、风险期、管控措施及预期效果,经煤矿企业审查后报分局。

(二)开展多轮精准研判。分局主办监察员结合各煤矿地质条件、灾害程度、管理水平等,对煤矿企业上报的重大风险管控清单进行逐条分析,看风险是否查全、查准、管控措施是否科学有效,并提出分析研判报告。各监察室、监察组对主办监察员的分析研判报告进行初审后,分局组织集体讨论形成辖区煤矿重大风险管控清单。

(三)编制《精准监察手册》。省局组织煤矿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分局重大风险研判结果进行会审。分局根据会审结果编制辖区煤矿年度《精准监察手册》,实行“一矿一案、一矿一图、一矿一表”,印发至每名监察员、煤矿企业及关键岗位人员。省局将全省煤矿重大风险管控清单印发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二、强化过程管控,解决“管不住”的问题

(一)实行“挂图作战”。督促煤矿企业制作重大风险管控图,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将风险情况、时间段、管控措施等标注在相应的位置,张贴在分局主办监察员办公室、煤矿矿领导办公室、会议室,便于加强管控和监管。

(二)实行动态分析。坚持日查看、周调度、月分析,动态分析掌握煤矿重大风险管控情况。主办监察员和应急值守人员每天查看一次远程监察系统,发现问题后,立即询问原因,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主办监察员每周调度重大风险管控情况,询问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并进行警示提醒。开展月度重大风险动态排查分析,督促各矿排查下两个月重大风险管控情况,加大重大风险过程管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正管控措施,上报月度重大风险管控清单。各监察室在分局月度执法分析会上,汇报煤矿重大风险管控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按照《精准监察手册》及动态分析结果,确定下月监察重点。

(三)实行重大风险预警告知。对可能产生重大隐患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重大风险,向煤矿下达《监察预警告知书》,告知其存在的重大风险危害性和管控不力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由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签收,提醒、督促煤矿企业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避免风险向隐患转变。【2018年底,分局分析发现某矿2019年采掘接替紧张,有可能造成某工作面瓦斯治理不充分,立即向矿下达预警告知书,矿井及时调整生产接替,集团公司核减该矿生产计划8万吨,保障了工作面瓦斯治理时间和空间。】

(四)推动企业强化过程管控。坚持“三个宁肯”,即:宁肯做过、不可错过,宁肯小题大做、不可有题不做,宁肯听骂声、不可听哭声,督促煤矿企业强化风险管控措施现场监督落实。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重要车间硐室安装摄像头,施工关键环节举牌确认,施工过程可溯源检查。矿井每月检查分析风险管控情况,煤矿企业组织会审,对管控情况与预计不符或达不到预期效果的,立即停止生产,分析原因,重新制定管控措施并落实到位。针对重大风险管控突出问题,分局及时开展专题调研,与煤矿上级企业负责人、职能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下达监察意见书并督促落实。【2018年底,分局监察员编制某矿精准监察方案时,发现该矿某采区保护煤柱探查钻孔间距偏大,不能完全排除已关闭小煤窑老空水害威胁,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分局多次与该矿及其上级企业进行讨论、沟通,并下达监察预警告知书,督促该矿停止工作面机、风巷掘进,采取地面施工煤层定向钻孔补充探查措施。8个月时间,分局紧盯不放,主办监察员每周调度情况,共同研究分析探查结果,最终证实了安全煤柱被破坏,矿井边界保护煤柱线收缩150m,消除了一项重大老空水害隐患。】

(五)实施禁采缓采措施。按照省局关于划分煤矿停止开采区和暂缓开采区指导意见,对现有开采技术条件下不能有效控制的重大风险,采取协调沟通、警示谈话、依法处罚等措施,推动煤矿企业实施禁采缓采。2016年排查发现辖区两处煤矿受巨厚火成岩侵蚀,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顶板离层水、离层瓦斯威胁严重,现有开采技术条件下难以保障安全。在省局大力支持下,最终促使煤矿企业关闭一处180万吨/年的生产矿井,另一矿井两个采区封闭缓采。四年来共督促煤矿企业关闭矿井1处,禁采、缓采7个采区。

三、实施精准监察,解决“管不准”的问题

(一)矿井分类精准。按照分类监察要求,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以重大风险管控为主线,综合考虑安全管理、生产布局、标准化建设、关键岗位人员素质等因素,对辖区煤矿实行精准动态分类管理。

(二)监察计划精准。根据煤矿分类,科学确定监察周期,制定年度监察计划。充分运用重大风险动态分析结果,突出煤矿重大风险管控关键环节,结合上级阶段重点工作部署,精准制定月度监察计划。

(三)检查方案精准。每周集中剖析监察矿井,主办监察员对照图纸汇报矿井生产现状、重大风险管控情况,利用监察执法系统,集体讨论选取检查事项,确定检查内容、方式方法等,精准制定检查方案,提高监察针对性、实效性,现场检查由“大而全”向“精而准”转变。

(四)检查方法精准。结合煤矿安全监察现场检查表,制定27项精准监察方法,明确检查步骤、内容、方式,指导监察员围绕重大风险管控关键环节,把问题查准、查透,解决“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

(五)重点盯防精准。根据年度、月度风险分析研判结果,每月确定重点矿井重点采掘面,紧盯不放。针对重大风险管控关键环节、特殊地段或过程管控不力的,分局适时组织专业监察员,精准突击、靶向监察,发现问题,坚决执行省局“两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在系统不完善、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效果不达标的情况下进行开采,决不允许在地质情况不清、水患没有超前治理或治理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开采)要求。【2018年某矿采掘接替紧张,位于突出煤层的1075工作面准备巷道被确定为重点采掘工作面。下半年1075机巷连续月进尺超过300m,大大超出正常进尺水平。分局立即针对该掘进工作面开展精准监察,发现矿井防突预测工作不到位、未按正规循环进行掘进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矿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处罚。检查后该矿总工程师被调离岗位,掘进工作面进尺降至150m/月,消除了抢任务、抢进尺带来的风险。】

(六)隐患追责精准。认真落实《国家煤监局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煤安监监察〔201926号),按照省局党组对隐患责任人追究的要求,坚持“谁制造的隐患谁负责”原则,采取“四丢”(丢面子、丢票子、丢帽子、丢饭碗)措施对隐患责任人进行分类问责。分局严格执法同时,向煤矿上级企业下发隐患追责函,由企业运用“家法”严肃追责,倒逼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对履职不到位造成隐患较多或重复出现的煤矿有关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并记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档案,省局每年向全省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并向省委组织部报告副矿级以上人员建档情况。2019年前三季度,分局共约谈煤矿企业管理人员30人次,13人被记入违法违规档案。督促煤矿企业内部追责410人次,其中副总工程师以上人员76人次,罚款34.8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责任编辑:李静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