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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监局鲁中分局:创新监察谋精准 利剑出鞘保平安

2020-04-09 15:28来源:

创新监察谋精准 利剑出鞘保平安

山东煤矿安监局鲁中分局

鲁中监察分局辖区现有煤矿28处,核定生产能力3016万吨/年,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矿井4处,采深超千米冲击地压矿井8处,百年矿井2处,大部分矿井基础条件差,是山东省煤矿灾害威胁最严重的区域。近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不发生事故就是硬道理,强党建、谋创新、严执法,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连续4年实现“零死亡”“零事故”。2017年被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3人被评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2018年被山东省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强党建,提素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煤监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立足工作实际,努力构建党建引领、理论学习和业务锤炼“三位一体”的素质提升体系。

(一)立足党建引领,持续加强思想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总抓手,坚持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党建引领促监察,同频共振促执法,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我们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引领监察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落实国家煤监局党组和山东煤监局党组的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行为规范,持续开展谈心谈话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摸底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局党组“123”工作思路和“六个执法”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做到与上级要求思想一致、行动一致、步调一致。我们始终保持为民服务的自觉性,与煤矿企业、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构建“党课+警示宣贯”新模式,在党性锻炼中突出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推动促进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维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推动辖区煤矿安全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今年以来,开展“普法大讲堂”16矿次,2000余人接受普法教育,主要负责人依法办矿管矿意识明显增强。

(二)立足理论学习,持续提升党性修养。紧紧围绕“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引导监察员讲政治、守法纪、知敬畏、守底线,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创新打造“流动堡垒”。坚持“监察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教育、学习、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在各组监察时,同步成立临时党支部,由执法带队人任支部书记,不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确保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不断细化学习方式。坚持党总支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季度政治理论考试、周一政治理论学习等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内容有要求、时间有保证、学习有效果。实行每周一考,巩固学习内容,坚定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近年来涌现出一批以张在贵同志为典型代表的勤政务实、爱岗敬业、勇于拼搏、无私奉献的优秀监察员。他们奋战在千米井下,平均年龄50岁,超半数两地分居,二十年如一日,轻伤不下火线,舍小家顾大家,甘当党和人民“守夜人”。

(三)立足全面发展,持续开展专业培训。在分局内部积极营造善于学习、勇于实践的浓厚氛围,推动建设学习型分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坚持不断“充电”。每年组织监察员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封闭式学习培训,全面学习掌握煤矿开采的前沿技术;每月组织开展“人人上讲台”专题研讨活动,做到学在前、干在先,面对冲击地压这个头号灾害,推动“三限三强”等新措施、新规定学习贯彻。我们坚持不断“实践”。业务学习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定期组织监察员到辖区煤矿驻矿蹲点,拜矿工为师、向矿工学习,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向生产作业一线学习煤矿智能化、“双防”机制建设等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抓导向,谋创新,精准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着力找准监察定位、推动重心下移、提高执法效能。

(一)创建“两清单一示范”工作机制。为增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对分局查处事故隐患的指导性,结合辖区煤矿生产实际特点,将监察执法向纵深推进,我们创建“两清单一示范”监察工作机制。建立隐患排查线索清单,定期组织各专业人员总结提炼检查本专业隐患的突破点和“看家本领”,目前已建立隐患排查线索清单102项,实现了分局监察员执法水平共同提高。建立执法流程清单,对查处各类隐患的具体执法流程进行规范,打造了13类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案例式”执法模板。开展示范监察。每季度配齐专业人员,组织开展一次“四不两直”“解剖式”示范监察。上下联动,全员参与,提前研判监察重点和突破点,充分发挥两个清单成效,实现专业全覆盖、地点全覆盖、系统全覆盖,并二次下井勘察取证。从执法程序、执法过程、证据收集、现场处理等全流程示范,打造执法样板。2018年以来,分局共开展示范监察8矿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14起,示范效应持续增强。

(二)创立“一问五查两闭合”检查法。针对辖区矿井隐瞒作业地点、提供虚假资料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多发态势,在学习国家煤矿安监局推广的八个检查方法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在监察执法中总结出“一问五查两闭合”工作法。“一问”就是询问煤矿产量情况;“五查”就是查采掘工程平面图、查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和验收资料、查调度台账和提煤绞车提煤量、查企业内部结算资料、查爆炸物品消耗量;“两闭合”就是资料闭合和现场闭合。去年以来,通过运用“一问五查两闭合”工作法,严肃查处3起重大事故隐患,行政罚款400万元。通过对矿井生产全过程、全周期的细致把控,常态化分析研判煤矿安全风险、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矿一策”精准监察,使各种隐患无处可藏。

(三)创新量化考核激励机制。为营造“同担当、共作为”的工作氛围,调动激发监察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完善了《鲁中监察分局金牌监察员评选办法》和《安全监察业绩量化考核办法》,突出量化隐患查处、行政罚款、事故调查、宣传报道、执法方式方法创新等五个方面考核,优化正向激励措施,在年底评优、疗养、职务职级晋升中给予优先推荐,激发负责担当精神,促进严格执法。量化考核实施后,成效显著,近三年行政罚款分别为298.9万元、1041.2万元、2516.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48.3%141.7%。在今年的职级晋升工作中,分局晋升的4名同志全部在金牌监察员中选拔。

三、严执法,强震慑,敢于动真碰硬果断亮剑

我们始终坚持执法务必从严的原则,持续保持从严的高压态势,强化执法震慑作用。

(一)严格行政处罚。在监察执法中严查隐患不放松,严格处罚不手软,坚持对责任单位打到疼处、痛处。持续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停头停面、停产整顿、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工作措施。持续保持对重大隐患“零容忍”的高压姿态。2018年以来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4项,行政罚款1451万元,开出百万罚单5份。

(二)严格事故查处。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2人事故坚决撤矿长、1人事故原则撤矿长。将涉险事故当成死亡事故对待,2017年辖区某煤矿发生一起涉险事故,上级公司董事长,该矿矿长、安全矿长、掘进矿长、总工程师全部撤职。从严从重处理矿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辖区两处省属煤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下井记录造假,均被撤职,责令全矿停产整顿,并在全省进行通报,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三)严格隐患追责。坚持将隐患追责挺在事故查处前面,严格按照董事长、矿长、党委书记等35个重要岗位责任清单,照单追责,坚持“一案双追”,既建议追究行政责任又建议给予党纪处分。坚持“一案双谈”,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既约谈煤矿、集团公司,又约谈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坚持“一案双撤”,对典型重大事故隐患,既撤总工程师,又撤矿长。2018年以来,严肃追究22名矿级领导责任,其中,给予2名矿长、2名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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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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