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刊 第50期

2022-12-29 11:24来源:煤矿安全监察司

l地方经验做法

黑龙江省:开展“治隐患、防风险、保安全”专项整治

山东省: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总监管理考核

福建局:开展“清单式”大检查 守住年终岁尾安全防线

陕西局:强化风险研判 守牢安全底线

l典型案例通报

安徽省许疃煤矿“9·20”运输事故案例

 

黑龙江省:开展“治隐患、防风险、保安全”专项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批示要求,深入推动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工作部署,深刻吸取省内外矿山领域岁末年初事故教训,11月下旬以来,黑龙江省安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矿山“治隐患、防风险、保安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矿山冬季安全生产规律特点,从严从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在巩固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成效基础上,坚持“三化一严”(细化措施、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严格执法)具体要求,严格煤矿安全“六要六不要”和非煤矿山安全“九整治、九严防”有力举措,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矿山领域各类事故,努力实现岁末年初矿山“零死亡”目标,确保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充分考虑冬季安全规律、疫情防控特点、矿山复工复产高峰期风险及岁末年初安全管理人员思想波动等因素,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驻矿盯守、明查暗访、远程监控、电子封条等措施,强化各类矿山企业安全管控,从严从快从重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警示震慑。省级各综合督查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度》规定,对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双签字”要求,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矿山企业建立健全整改台账,严格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跟踪推动各类隐患问题动态清零。


山东省: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总监管理考核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总监管理考核工作,推动安全总监制度落实落地,不断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山东省能源局制定出台煤矿(企业)安全总监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共包括安全总监工作职责履行、工作事项报告、任职资格程序等5大项、20小项内容。

一是加强分级管理考核。按照“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省能源局负责对山东能源集团安全总监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日常监管煤矿(企业)安全总监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监管原则,每半年组织日常监管煤矿(企业)安全总监进行一次述职,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要在下一年度一月底前完成。

二是严格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工作要对照《煤矿(企业)安全总监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总分初始分值为100分,对照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和加分,根据考核得分划分考核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含)~90分为称职,60分(含)~7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治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对执法检查责令整改而未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抽查考核不合格,经限期整改考核仍不合格的;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议免除安全总监职务的。

三是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考核结果向安全总监所在煤矿(企业)进行通报,作为安全总监考核任免以及绩效奖惩的主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安全总监进行通报表扬,所在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年度考评基本称职的安全总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给予提醒警示;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安全总监,要按照规定免去其安全总监职务。


福建局:开展“清单式”大检查 守住年终岁尾安全防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福建省发生的矿山事故教训,持续巩固三年行动成果,国家矿山安监局福建局会同福建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在全省矿山开展“清单式”安全大检查,坚决打赢煤矿安全年末收官之战。

一是深入研判,全面部署。全国矿山安全防范视频会议召开后,福建局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进行再贯彻、再部署、再落实,福建局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矿山事故防范视频会商会,通报近期全省矿山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分析研判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年终岁尾全省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求以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为总揽,结合当前开展的矿山安全百日大会战第三阶段的工作重点等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矿山“清单式”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矿山事故发生。

二是突出重点,细化工作。立足年终岁尾全省矿山尤其是煤矿生产特点,制定印发全省矿山“清单式”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突出煤矿顶板管理、高空坠落、车辆运输管理等重点,细化了煤矿24项、非煤矿山19项的重点检查内容,要求各地紧密结合三年行动“两清单一报告”、煤矿专家技术会诊服务,对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全覆盖”检查,对重点煤矿一律采取突击检查方式,依法严惩假密闭、假栅栏、“边建设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迅速行动,稳步推动。福建局深入龙岩、三明等重点矿区,以暗查暗访等方式对5处煤矿开展突击检查,对1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予以停产整顿,并及时会同地方政府部门召开现场警示通报会。同时,在龙岩、三明与地方政府开展煤矿安全风险专项会商,针对煤矿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与当地政府部门有关领导同志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共同制定相关防控措施。龙岩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煤矿开展“打造假、控风险、防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并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重点落实包保盯守,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陕西局:强化风险研判 守牢安全底线

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召开全省煤矿及其上级公司安全监察工作视频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安全形势,对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陕西局要求,各煤矿上级公司及所属煤矿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的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警示教育,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科学制定元旦、春节期间工作安排计划,严防岁末年初事故反弹。

陕西局强调,要持续强化风险分析研判,完善健全研判制度,紧盯重大灾害、重点人员、重要环节,每天每班精准开展风险研判,及时落实管控措施。要持续做好采掘接续评判工作,开展采掘接续紧张自查自改,编制2023年度采掘接续计划及2023-2025年度采掘接续规划报告。要持续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建设。要持续深化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推动灾害治理由“被动防范”向“主动治理”转变、“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筑牢灾害治理防线。要持续强化“打非治违”,增强依法办矿意识,带头履行法定职责,守牢安全底线。要切实用好风险分析平台,实时动态分析研判、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风险。要持续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持续强化煤炭安全保供,抓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


安徽省许疃煤矿“9·20”运输事故案例

2022年9月20日,安徽省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44.46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许疃煤矿隶属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生产矿井,2020年核定生产能力为350万吨/年,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地质类型为极复杂。

二、事故直接原因

许疃煤矿3238综采工作面风巷单轨吊运行过程中,吊运的集装箱刮蹭堆放在巷道底板上的单轨吊轨道,造成集装箱受阻发生摆动倾斜,将位于巷道上帮的2人挤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 未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监员配备不足,事故当班无安监员到3238综采工作面监督检查。3238综采工作面风巷里段巷道变形大,局部断面仅为设计断面的3/5,在事故隐患未彻底消除的情况下提高了生产强度。

2. 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确认不到位,更换单轨吊轨道悬吊点后,未对现场单轨吊运行环境进行检查,未清理影响单轨吊运行路线范围内的障碍物。单轨吊倒货期间,未在两端设置警戒,人员违章进入单轨吊运行区间。

3. 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3238综采工作面风巷受采动影响,巷道变形严重,对沿空小煤柱巷道严重变形带来的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对单轨吊运行巷道的两侧和底部的安全间距不足的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安全间距不够的现状未采取针对性措施。

4. 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对现场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辨识排查不到位,未能辨识单轨吊运行间距不足、运行范围存在障碍物的风险,联保互保不到位。

四、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情况

事故共对8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对许疃煤矿综采二区单轨吊司机、主管技术员2人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对许疃煤矿党委书记、综采二区支部副书记2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行政罚款;对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监局驻许疃煤矿安监处处长、许疃煤矿矿长、采煤副矿长、综采二区区长4人给予撤职处分、党纪处分和行政罚款。对许疃煤矿罚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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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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