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地方经验做法
山西局:规范执法工作 严格依法行政
湖南局:五加强五强化 确保岁末年初矿山安全形势稳定
贵州省:部署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甘肃省:防范安全风险 狠抓责任落实
l典型案例通报
云南省平庆煤矿“3·1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
山西局:规范执法工作 严格依法行政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出台《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法制审核和执法预审办法》。
按照《办法》要求,山西局各监察执法处、局机关综合处、业务指导处监察执法中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下达行政处理处罚等决定性文书前,要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及证据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山西局各监察执法处成立法制审核和执法预审小组。在监察执法中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由各监察执法处预审小组集体进行预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上报山西局法制审核和执法预审组进行法制审核。对作出行政强制措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在作出执法决定前,应当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对有关处理处罚决定执法文书以及调查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在正式下达前必须先行预审,未经预审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下达执法文书和上传监察执法系统。
湖南局:五加强五强化 确保岁末年初矿山安全形势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矿山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精神,国家矿山安监局湖南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五加强、五强化”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岁末年初湖南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引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工作动力,以实际行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依托长沙安全培训中心组织两期集中学习班,分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研讨,更好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加强重点管控,强化责任落实。紧盯高风险地区,以上半年监督检查及9-10月份矿山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为重点,对五个产煤市以及非煤矿山重点县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紧盯不放心矿井,加大对杨梅山等10余处灾害重、条件差煤矿的监察频次,严防地下基建矿山不按设计施工或以建代采。紧盯重大问题,立足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推进落实瓦斯水害“双三十条”,加大对安全监控系统的检查力度,严防数据造假,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运用,彻底消除风险隐患。
三是加强专项监察,强化隐患排查。统筹煤矿顶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结合预防性技术基础监察和新一轮“解剖式”执法,从11月份开始至明年1月份,对全省所有生产建设煤矿再开展一次“全覆盖”现场监察,确保安全稳定。预警中心及各联矿监察员充分利用煤矿安全信息平台,切实加强“互联网+”远程监察,定点查看重点矿井、重点作业区域的监控探头数据及历史曲线,对瓦斯、CO等气体超限、下井超员、领导带班缺岗等报警信息及时处置,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力争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加强非煤矿山监察,强化“查企督政”。推动重点攻坚,防范化解采空区安全风险。强化抽查检查,聚焦非煤矿山机构人员配备、外包队管理、通风及边坡管理等重点,推动不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强化跟踪落实,推动非煤矿山发展有规划、安全监管有力量、安全管理有提升。
五是加强作风转变,强化执法效能。精准掌握煤矿现状,摸清底数,逐矿深入分析潜在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做实每一次现场检查,确保事前研判不能少,方案制定不能粗,现场检查不能松,逢查必考不能丢。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常态化深入重点地区、执法一线,加大对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督导检查力度,有效传导责任和压力。改进工作作风,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态度强化执法工作日办日清日结,发挥执法检查的及时性、警示性、教育性。凝聚工作合力,与省应急厅联合召开年度监管监察联席会议,进一步分析研判当前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贵州省:部署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1月29日,贵州省能源局召开煤矿安全形势分析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委和省政府近期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和《贵州省煤矿瓦斯防治综合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出台背景目的、总体框架和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培训,并通报了近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开展情况。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真正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工作状态,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落实上高度负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要按照省委和省政府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部署,坚定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发展路径,通过实施“六个一批”分类处置,加快推动煤炭产业规模化、智能化发展。要坚定强化稳定生产职工队伍建设理念,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五职人员”管理,打造一支高素质稳定的职工队伍,助推全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要持续重拳出击“打非治违”,着力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机制。要持续深化瓦斯灾害防治,严格落实“先探后掘”措施,强化关键环节风险研判与管控,严格瓦斯超限追查,举一反三制定防范措施。要持续加强顶板、运输等安全管理,严禁空顶作业和有限空间内集中支护作业。严格执行斜井、上(下)山运输“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要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驻矿包保责任制和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要积极配合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收尾工作,切实加大问题隐患整改力度,强化督导帮扶成果运用,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谋划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长短结合”科学制定抽掘采接续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保障煤矿生产时间。各级能源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管、依法监管,同时避免“一刀切”等执法方式,保障煤矿正常化生产经营。
甘肃省:防范安全风险 狠抓责任落实
甘肃省应急厅近日向全省14个市州和矿山企业发布年终岁尾矿山安全生产提示,督促各地、各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全省矿山生产安全。
提示中指出,要高度重视年终岁尾矿山安全生产的周期性、阶段性、系统性和疫情防控等因素带来的风险。一是周期性风险。临近岁末一些企业赶工期、抢进度,非法违法、冒险蛮干风险加剧。二是阶段性风险。入冬以来煤炭增产保供进入关键期,设备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转,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三是系统性风险。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一些煤矿为多出煤,灾害治理工程跟不上,导致采掘接续紧张,安全风险加剧。四是疫情防控等各种复杂因素叠加,矿山安全监管可能出现失管漏管,导致矿山风险增加,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
提示中要求,各市州、各部门、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认真吸取“11·21”河南安阳重大火灾事故和“11·28”新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两个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确保年终岁尾全省矿山生产安全。一是要紧绷安全生产之弦,深入分析研判辖区矿山安全风险,坚持抓早、抓小、抓头面、抓基础,实施科学精准管控,不断增强矿山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决防范各类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二是紧盯企业关键人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和现场管理,执行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矿领导带班下井、18种情形下矿山紧急停产撤人等规定,确保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措施落得实、风险隐患控得住。三是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认真排查整治辖区内偷采、盗采矿山资源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打击明停暗采、边建边采和借煤炭保供名义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惩罚一起。四是要克服疫情压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压紧压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要做好保供煤矿驻矿盯守和联系包保工作,对高瓦斯、冲击地压、灾害严重和采掘接续紧张等九类重点煤矿开展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发动群众举报瞒报谎报和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年终岁尾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云南省平庆煤矿“3·1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
2022年3月15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平庆煤业有限公司平庆煤矿(以下简称平庆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人死亡,97人涉险,直接经济损失282.7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平庆煤矿为民营企业,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事故前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事故发生在117805掘进工作面,巷道设计全长1056米,沿C7+8煤层顶板掘进,平均煤厚3.5米,平均倾角6度,巷高3.5米、宽5.2米,工作面迎头后方15米范围内为构造带,煤层变厚,由3.5米增至5.3米,采用锚杆(索)加锚网支护,综掘机掘进,带式输送机运输。按照富源县煤炭管理部门要求,该矿对C7+8煤层按突出煤层管理,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瓦斯治理工作,局部防突措施采用条带预抽煤层瓦斯。
二、事故直接原因
平庆煤矿117805掘进工作面处于构造带(煤层变厚、煤体松软),且位于上覆已开采的煤层留设煤柱的应力叠加区和本煤层瓦斯富集区,采取的局部防突措施未能消除煤层的突出危险,掘进机割煤扰动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技术管理薄弱。该矿未认真组织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未查明117805机巷掘进工作面地质构造情况,巷道布置未避开煤柱应力叠加区;未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未认真落实瓦斯抽采达标评判、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等措施。
(二)安全管理混乱。该矿未认真落实县煤炭管理部门对C7+8煤层按突出煤层进行管理的要求,对117805机巷掘进工作面顶板破碎、煤层变厚、煤体松软、瓦斯异常涌出、片帮频繁等突出征兆不重视,仍组织作业。
(三)瓦斯检测数据造假。该矿违规包裹、挪动甲烷传感器,故意隐瞒瓦斯真实情况;人为关闭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数据生成上传软件,事故发生后覆盖、删除安全监控系统数据。
(四)瓦斯治理技术服务不到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未按照规定考察煤层的突出危险性,掘进工作面前方煤层赋存、煤层厚度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防突措施,施工钻孔深度不够、封孔不严,瓦斯抽采存在空白带,未开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
(五)地方监管责任落实有差距。富源县能源局落实地方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瓦斯零超限攻坚行动有差距;驻矿安监员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井下现场作业人员违规包裹、挪动甲烷传感器行为;对117805机巷掘进工作面瓦斯异常波动重视程度不够,对该矿领导、驻矿监管组人员履职情况督促检查不力。
四、调查处理情况
事故共对30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平庆煤矿总工程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项目部经理等9人由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平庆煤矿实际负责人、矿长等11人给予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对富源县能源局局长、驻矿盯守人员等10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平庆煤矿罚款240万元,对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罚款60万元。责令富源县人民政府向曲靖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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