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刊 第38期

2022-09-26 16:13来源:煤矿安全监察司

l国家局工作部署

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25次工作例会

利用信息化手段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

l地方经验做法

河南省:持续开展督导检查 筑牢双重预防体系

湖南省:高位推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黑龙江局:召开2022年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25次工作例会

9月19日上午,国家矿山安监局“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022年第4次工作例会(总第25次),传达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61号)精神,审议《全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评工作方案(草案)》,研究做好煤矿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照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查摆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三年行动整体工作质效,确保2022年底顺利收官。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三年行动总结评估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做好总结评估工作。要以总结找差距、以评估促提升,针对发现的短板弱项,坚决有力推动整改。要全面梳理三年行动中发现的亮点做法,将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并逐步推广。

会议议定,一是立即印发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有关工作的函。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61号函精神,遵照玉治、锦生同志关于“切实以总结找差距、促提升、强弱项、见效果”的重要批示要求,以国家局工作专班名义向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函,部署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指导各地按要求制定自评工作方案,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国家局机关各司要按照联系指导分工,结合日常明查暗访、调研督导等工作掌握的情况,对各地总结评估报告进行抽查检查。二是修改完善《全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评工作方案》。要落实好部专班有关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指引等相关要求,立足国家局机关各司职责分工,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完善责任体系、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深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强化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评估内容,对自评工作方案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自评工作方案,以国家局工作专班名义印发机关各司执行。三是梳理汇总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局内分工完成情况。各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国务院安委会2020年印发的“2+1”(两个专题+煤矿专项)三个实施方案和国家局工作专班2020、2021年分别印发的两个《局内分工表》,逐条逐项梳理汇总任务完成情况。对已完成的,要明确形成的具体成果,如规范性文件、制度、规定及已取得成果等;对仍未完成的,要详细说明已取得的进展,并提出确保年底前完成的具体工作措施。四是总结报送机关各司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报告。各司要在汇总分析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治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情况基础上,按照七个方面评估内容要求,形成各司总结评估自评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于9月底前发送给煤矿安全监察司汇总。

利用信息化手段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

9月16日上午,应急管理部举行9月份例行发布会。国家矿山安监局网信办主任王素锋介绍,近几年国家矿山安监局抢抓历史机遇,大力推进矿山安全信息化建设,以新一代信息化技术整体提升防范化解各类矿山灾害事故风险的能力。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一是建成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一盘棋”。实现煤矿安全核准、设计审查、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关闭退出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此外,还开发了同案智能类推的模块,给执法人员智能推送适用法律条款、历史处罚等内容,使执法更加公正、公平、规范。二是建设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一张网”。完成全国3423处煤矿“三大系统”(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联网和数据接入,扩展接入煤矿冲击地压、水害、矿用重大设备等动态监测数据,可在线监测甲烷、一氧化碳、氧气等60余万个传感器、80余万名入井作业人员、4.3万路工业视频动态监控数据;完成3364处煤矿“电子封条”联网接入。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可随时查看任何一个煤矿的瓦斯超限情况、井下人员情况等。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已经基本完成,从今年初开始全面推进。

在应用信息化系统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方面, 一是建立应用机制。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要求局领导、机关各司、省级局班子成员都要带头使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定期听取应用情况汇报。通过一年多的使用,全系统基本形成“线上日常巡查+现场核查”的监管监察新方式。利用系统累计开展煤矿远程监察执法共3421矿次,查处隐患12013条,其中重大隐患128条。二是应用效果比较明显。国家矿山安监局利用接入的煤矿感知数据,开展风险分析研判,研判潜在风险,督促省级局、矿山企业开展核查处置。累计监测45537条瓦斯报警数据,对4258起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分析统计,通报并督促整改区域性风险和重大隐患444起。

今年8月与去年6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始应用时相比,一是瓦斯超限起数大幅下降,全国煤矿发生瓦斯超限次数下降1133起,降幅86.4%;二是超限处置率大幅提高,全国煤矿瓦斯超限处置率上升43.8%,增幅78.2%,达到99.8%,煤矿对瓦斯超限不管不问的情况有较大改变。通过加快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压实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力提升执法的科学性、准确性、针对性,为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提供了基础支撑。

河南省:持续开展督导检查 筑牢双重预防体系

自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以来,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炭企业及煤矿分别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巩固双重预防体系,进一步压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扎实推进自查自改。各煤炭企业及煤矿继续按照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全系统、各环节自查,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清单,做好闭环管理,对重大突出问题隐患全面纳入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截止8月底,全省各煤炭企业及煤矿共自查问题隐患42848条。

二是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动态跟踪煤炭企业及煤矿自查自改情况,结合近期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雨季三防”及防治水专项检查、监管执法、风险分析研判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监管检查。省工信厅6个专项督导组坚持目标和结果导向,深入一线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盯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发现大检查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已督导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43家次、抽查煤炭企业及煤矿134家次,发现问题隐患2600余条,实现对全省煤矿监管部门、重点煤矿的全覆盖监督检查。

三是不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巩固提升。省级层面成立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专职明确1名处长、4名科级干部负责相关工作。省工信厅联合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南局印发《全省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方法和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制定保障措施和考核办法。按照“省级统筹、市县推动、行业指导、企业落实”的原则,督促各地、各煤炭企业对照“五有”标准(有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机制、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辖区及所属煤矿逐一进行“把脉问诊”,逐一建立煤矿双重预防体系问题清单,摸清所有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的真实情况,形成企业基础数据,针对问题清单实施“一矿一策”整改方案。截至8月底,全省煤矿企业均已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五有”标准达标率100%,建设双重预防体系省级标杆煤矿7家,基本构建起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的事故预防长效机制。

四是认真落实全国煤矿瓦斯和冲击地压重大灾害防治现场会精神。省工信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和冲击地压重大灾害防治现场会精神开展煤炭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组织对全省煤炭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见效。着重强化频繁超限煤炭企业、煤矿问责,今年以来,先后对河南能源鹤煤八矿、平煤十三矿、神火大磨岭矿进行了约谈。对所属煤矿瓦斯超限次数较多的河南能源集团、平煤神马集团发出《关于防范遏制煤矿瓦斯超限的警示函》,要求企业加强瓦斯防治管理,杜绝瓦斯超限。

湖南省:高位推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为扎实做好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湖南省运用立法、制度建设、巡查等手段,持续推进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及企业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是立法推动。7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该条例对涉及矿山等重点行业安全源头性问题作出规定,明确了矿山等高危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具体要求和职责规定;明确了乡镇及时报告本区域内的非法生产经营情况、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职责;将企业安全生产“一会三卡”制度纳入法治范畴,规定在班前会上交接当班安全事项,由班组长或者交班人员向作业人员提示安全风险,讲解安全行为规范;对风险较大的岗位还需要制作岗位安全检查卡、安全作业卡、应急处置卡,告知岗位安全检查要点、安全作业流程、应急处置方法,并组织实施。

二是巡查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巡查范畴,省安委会定期组织对市县安全巡查。8月底,省安委会启动了对衡阳市安全巡查,结合衡阳市实际,将矿山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内容,深入排查市、县、乡镇三级党委政府及相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认真分析辖区煤矿安全工作存在的系统性、源头性重大安全风险,督促属地党委政府和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强化措施,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

三是制度推动。探索建立逢查必考机制,在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中,把“逢查必考”作为“第一业务”,对考试不合格的,予以通报,责令补课重考。探索建立矿长记分办法,拟制定专项办法,推动煤矿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同时,在省属企业试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度,推动建立省煤业集团公司领导包保到原煤公司,矿区管理局包保到煤矿,原煤公司和煤矿包保到采区、作业头面,督促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现场。

黑龙江局:召开2022年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

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黑龙江局会同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共同组织召开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议,深刻汲取全国和黑龙江省近年来典型事故教训,分析研判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

会议采取“现场+视频”形式召开,会上先后观看了鸡西矿业公司滴道盛和煤矿立井“6·5”涉险事故、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二井“10·7”较大冲击地压事故、云南省富源县老厂镇大山脚煤矿“5·9”较大水害事故警示教育片,并邀请专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内容进行讲解。

会议指出,全省近年发生的煤矿事故暴露出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安全管理混乱、习惯性“三违”屡禁不止、安全制度措施不落实、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冒险作业等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要保持清醒、提高警惕,充分认清全省煤矿存在的思想麻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违法复工复产、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煤矿安全监管能力不足等六个方面的重大风险。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要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二要突出防范重点,始终紧盯升级改造煤矿;三要强化复工复产验收,严防带病复工复产;四要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严防事故诱因激活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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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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