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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进展良好

2020-06-04 15:35来源: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4月份,全国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检查煤矿792矿次,查处一般隐患10625条、重大隐患74条,下达执法文书7355份,行政罚款11307万元,责令停产整顿89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54矿次,责令583个采掘工作面停止作业、2985台(套)设备停止使用,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1次,实施联合惩戒2矿次,公开曝光1次。

一是监察进度明显加快。截至4月底,专项监察覆盖率达66.5%。除湖北外,其他23个产煤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份均已开展现场监察。吉林、山东、河南、湖南、云南等专项监察覆盖率已达到100%以上。

二是执法力度明显加大。专项监察开展以来,全国专项监察行政处罚额达2亿元,其中4月份,共检查792矿次,行政罚款11307万元,平均每矿次罚款14.3万元,比3月份(13.4万元)增加6.7%。责令停产整顿89矿次,比3月份(23矿次)增加287%。内蒙古、黑龙江、河南、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省级煤矿安监局行政罚款均超过千万,其中山西最高(7370万元)。

三是专项监察持续深入。湖南、四川、云南、贵州等省级煤矿安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监察再部署、再落实。河南煤矿安监局组织召开全省煤矿瓦斯抽采“三化一工程”现场座谈会,树立标杆矿井,发挥示范引领、榜样带动作用,引导煤矿企业瓦斯抽采“走深、走细、走实”。湖南煤矿安监局推动突出矿井实施“三个6”指标(抽采时间不少于6个月、残余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分别降到0.6MPa6M3/t),建立由执法人员、专家、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工作交流学习群,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企业对隐患的认识和查处事故隐患的能力。黑龙江煤矿安监局、黑龙江省煤管局成立4个专项监察工作组,整合执法力量,集中完成了全省30处安全风险较大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煤矿的“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并逐矿编制《“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报告》。

四是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云南煤矿安监局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监管部门、监察分局、应急值守人员“三层四级”职责,将煤矿安全风险分析平台日常管护纳入省局、分局日调度分析内容,研究解决煤矿监控系统上传监测预警系统数据中瓦斯频繁超限的问题。贵州煤矿安监局针对在“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中发现的煤矿普遍存在爆破管理不规范,炮后一氧化碳频繁超限等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煤矿井下炮掘工作面爆破工作的通知》;编制起草了全省煤矿普遍适用的瓦斯抽采设计、防突专项设计、抽采达标评判及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报告等11个编制指南,进一步推动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攻坚行动。

专项监察总体进展良好,但目前还存在着个别地区进度较慢,个别地区处罚情况与矿井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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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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