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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以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深化三年行动

2021-02-25 09:29来源:煤矿安全监察司

山西省以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化解风险隐患,压实监管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一是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在全省煤矿实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进一步强化煤矿井下生产作业现场管理,紧紧盯住煤矿生产作业的关键环节,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操作,压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着力解决当前煤矿突出问题。出台了《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要求对煤矿严重违规、冒险作业等行为比照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的,煤矿上一级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就地辞职,并依法严肃追责。三是压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出台了《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从应急管理和能源部门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中统筹选派安全监管专员,实行“两人一矿”常态化监管,作为部门监管的前哨,代表政府履行第一安全监管职责,压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四是实施“双红线”管理。在临汾市率先推行实施“双红线”(技术红线、安全管理红线)管理。煤矿根据年度采掘和施工计划划定技术红线范围,严禁超越红线组织生产建设;制定“九严格九严禁”煤矿安全管理红线,明令凡触犯红线的,依法停工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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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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