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1-11-15 16:27 来源:安全基础司 打印 字体:【

公示拟命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考核,现有16处煤矿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全基础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100713);

联 系 人:梁子荣、吴宏勇;

联系电话:010-6446478964464294(带传真)。

附件:拟命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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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振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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