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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开展“六个必查”

2022-06-29 08:32 来源:中国煤炭报 打印 字体:【

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各监察执法处按照“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的要求,结合区域矿山水害和汛期特点进行专题研究,以“六个必查”强化矿山防汛措施,确保区域矿山企业安全度汛。

一是必查水害防治部署情况。各监察组将水害制度建立及机构、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等部署情况纳入每次计划监察必查项目。

二是必查应急预案完善情况。到矿检查时,必查“雨季三防”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特别是落实极端天气、暴雨情况及时撤人措施的预案,是否在雨季前开展水害应急预案演练。

三是必查气象预警信息落实情况。通过矿调度记录、人员定位系统的人员活动轨迹及井口出入井登记查看近期极端天气预警信息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落实了暴雨停产撤人措施。

四是必查“雨季三防”装备、资金、人员、应急值守落实情况。督促矿山企业做好“雨季三防”装备、物资准备,加强汛期值班值守。

五是必查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查看矿山企业是否配备与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是否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是否立即整改,或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是必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将煤矿、井工开采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作为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复工复产。(妙琪 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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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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