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煤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部署和汛期水害防治工作通知要求,实行“3+2”模式,确保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即做实三项监察:一是做实防治水专项监察,确保水害治理到位。从6月份开始,我局组织对全省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煤矿开展防治水专项监察,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雨季“三防”责任措施,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和管理能力建设,完善防治水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加大水害区域性排查和超前防治力度。目前,已现场监察14矿次,查处事故隐患249条,责令20个采掘工作面停止作业、14台(套)设备停止使用,罚款120.3万元。二是做实机电设备专项监察,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围绕供电、提升及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对近几年发生过机电运输事故的煤矿开展机电设备专项监察,共查出隐患问题177条,提出各类专业建议68条,对17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停止使用各类设备10台(套)。三是做实应急救援专项监察,确保应急处置到位。组织对四个集团公司及所属煤矿应急管理、落实停产撤人以及煤矿救护队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对部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抽考,查出各类问题27条。
“2”即突出两个强化:一是强化预警告知,确保措施执行到位。深刻汲取山东煤矿因极端天气引发全矿井停电事故教训,及时向19处煤矿下达安全生产工作预警函,督促煤矿企业立即开展汛期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方案,强化重要车间应急值班值守,尽快实施供电电源改造,防范类似涉险事故发生。各集团公司下达《关于加强汛期极端天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煤矿按要求编制了极端天气应急处置专项预案。二是强化重点抽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省局领导分别带队对四个集团及所属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抽查,督促煤矿企业立即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力抓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6月份以来,局领导已带队抽查16矿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