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关于征求非煤矿山灾害防控重点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矿安综函〔2025〕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指导非煤矿山企业提升灾害防治能力,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编制了《非煤矿山灾害防控重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防控重点》)(见附件1),现就《防控重点》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各省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本辖区非煤矿山企业研提修改意见,并汇总反馈。《防控重点》不作为强制性要求和执法依据。请各单位于2025年8月6日前,填写意见建议汇总表(见附件2)并连同电子版反馈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
联系人及电话:聂书遥,010-64463120、64464294(传真);
电子邮箱:jcszfc@126.com。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5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