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2024-08-07 16:04 来源:安全基础司 打印 字体:【

关于公开征求《矿山安全生产培训规定

(再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前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修订起草了《矿山安全培训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了意见,经梳理,研究形成了《矿山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再次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cc4750@sina.com。

联系人及电话:乔铁峰、刘超林,010-64463431。

 

附件:1.矿山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再次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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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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