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矿安〔2026〕8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6年第1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2024年6月24日印发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矿安〔2024〕69号)同时废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