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6-07-15 18:45 来源: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 打印 字体:【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非煤矿山

“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为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部署,持续保持非煤矿山高压严管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刚性落实行刑衔接,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筛选4起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案例1:2026年3月6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对四川某铁矿进行检查,发现该矿山企业存在提供的现状图纸与井下实际严重不符等多条重大事故隐患,且在采矿权范围外布置大量穿脉巷道及探矿巷道,采用临时密闭隐瞒采掘工作面,超层越界非法生产建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盐源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责令该矿山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经济处罚。同时落实行刑衔接,将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盐源县公安局处理。

案例2:2026年3月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对都兰县某铁矿进行检查,发现该矿山企业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布置2个采场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将问题隐患移送给都兰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4月15日,都兰县应急管理局经现场核查,认定违法违规行为属实。都兰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责令该矿山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对矿山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矿长处以经济处罚。同时落实行刑衔接,将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总工程师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都兰县公安局处理。

案例3:2026年3月30日至4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哈密市应急管理局、伊州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对哈密市某金矿进行检查,发现该矿山企业在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擅自在3个中段老旧采空区内违规开采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哈密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该矿山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责令停产整顿,并对矿山企业及5名相关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同时落实行刑衔接,将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处理。

案例4: 2025年7月8日至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贵定县某锌矿开展抽查检查,发现该矿山企业存在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未建立“三大”系统、开拓和采准工程的巷道图纸与实际不符、动火作业未履行审批等情况,矿山企业相关负责人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却不排除,仍继续组织人员冒险作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将问题隐患移送给黔南州应急管理局。2025年7月11日,黔南州应急管理局经现场核查,认定违法违规行为属实。黔南州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责令该矿山企业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以经济处罚。同时落实行刑衔接,将矿山生产矿长、项目部生产队长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黔南州公安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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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宁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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