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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16:27 来源: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 打印 字体:【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批准

建设矿鸿工业互联创新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矿安综函〔2021〕263号)有关安排,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拟批准建设矿鸿工业互联创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9月19日至9月2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并附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公示期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64464134(带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编:100713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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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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