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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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46 来源: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 打印 字体:【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

就《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了新修订的《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细则》,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裴文田就《细则》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细则》修订的背景意义?

答:现行《细则》于2018年8月份施行,在规范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防范遏制冲击地压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矿山安全法治体系健全完善、防冲技术装备迭代升级、防冲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等,亟需对现行《细则》进行修订,以更好适应现实工作需要。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相继印发“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重要制度性文件,对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对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提出新要求、新举措,亟需通过修订《细则》转化为具体措施,指导煤矿现场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汲取煤矿冲击地压事故教训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相继发生了山东龙郓煤矿“10·20”、吉林龙家堡煤矿“6·9”、陕西彬长胡家河煤矿“10·11”等多起冲击地压事故,暴露出煤矿在防冲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技术管理体系、现场安全管控等方面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亟需通过修订《细则》予以解决。三是防范化解冲击地压风险和适应科技装备发展进步的客观需要。随着开采深度增加,冲击地压灾害逐步加重,冲击地压矿井数量逐年增加,特别是迈向深部开采后,冲击地压灾害愈加严重且与其他灾害耦合叠加,防冲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现行《细则》实施以来,煤矿防冲理念、技术、装备不断发展进步,积累了大量安全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亟需通过修订《细则》予以总结、固化和推广。四是抓好《煤矿安全规程》落实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区域和局部防冲工作体系进行了系统性重塑,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协调性,做好与上位法的配套衔接,亟需通过修订《细则》促进《煤矿安全规程》落地落细。

问:请介绍一下此次修订《细则》的总体思路?

答:此次修订工作,我们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上位法要求、基层智慧和现场需要等,具体来说:一是找准定位。将《细则》定位于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防冲部分执行层面的细化,从安全管理、工程技术两个方面,对防冲工作的鉴定、评价、设计、监测、措施、效果检验、巷道支护、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一件事”全链条作出细化和补充,使之成为指导现场防冲工作的“工具书”。二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剖析近年来煤矿冲击地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冲击地压人防、物防、工程防、管理防体系,进一步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三是体现先进性和适用性。充分调研总结近些年煤矿防冲工作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取得的成功经验等,注重推广先进、淘汰落后,推动提升防冲工作的科技含量。四是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加突出分级、分区、分类防治的理念,针对不同危险等级、区域及冲击地压类型,进一步细化完善能落实、可检验的针对性、精准化防冲措施要求。同时,对基层反映的争议、歧义内容进行明确,消除误解误读,统一落实要求。

问:请介绍一下此次修订工作情况?

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细则》修订工作,组织成立了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潘一山院士任组长,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煤矿企业、科研院校代表等共同参与的修订起草组。修订工作启动后,我们向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煤矿企业等相关单位广泛征求修订意见,组织修订起草组赴13个省(区)、138处冲击地压矿井开展了现场调研,修订起草组统筹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细致进行修订,于2025年6月形成《细则》征求意见稿。2025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收到意见建议737条,我们对收到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反复研讨,采纳或部分采纳298条。今年以来,我们又多次以专题研讨会、定向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就重点条款反复研究论证,可以说是最大限度地汇聚了行业智慧,形成了最大“公约数”。我们严格按程序印发实施,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核等基础上,于今年7月份通过局务会议审议。

问:请介绍一下新版《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

答:新版《细则》分为“总则、一般规定、冲击地压区域防治、冲击地压局部防治、冲击地压煤层巷道支护、冲击地压安全防护、冲击地压复合灾害防治、附则”8章108条,较原《细则》增加21条,主要修订内容主要有:一是明确了冲击地压分类及分类防治措施。本次修订对冲击地压类型分类达成了共识,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将冲击地压划分为煤体型冲击地压、煤柱型冲击地压、顶板型冲击地压、断层型冲击地压、综合型冲击地压5类,并分别明确了针对性的分类防冲措施。二是优化了章节结构。将区域防冲、局部防冲分别单独设章,进一步理顺了区域防冲与局部防冲的关系,更加突出了区域先行、局部跟进的防冲原则;增加了“冲击地压煤层巷道支护”和“冲击地压复合灾害防治”2章,条理更清晰、层次更分明,更有利于现场掌握落实。三是优化了分区防治措施。坚持分区施策,进一步提高防冲精准性。例如,将具备条件的必须开采保护层调整为具备条件的中等以上冲击地压煤层必须开采保护层,明确中等冲击危险区域必须采用两种以上局部监测预警方法,明确弱、中等以上冲击危险区域的工作面超前支护长度分别不得小于70m、120m等。四是进一步压实了防冲工作主体责任。厘清了煤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防冲责任,明确了有关负责人定期到现场检查防冲工作的次数要求,新增了防冲机构负责人和防冲专业人员的学历、履历及数量要求,细化了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的防冲制度等。五是强化了冲击地压鉴定管理。规范了冲击倾向性测定、冲击危险性评价、冲击地压鉴定的概念,强化了冲击地压鉴定的资质管理,明确了委托单位、鉴定机构的责任。将“井田范围内发生震级2.0级以上矿震事件”新增为应当进行冲击倾向性测定的情形之一,严防该“带帽”不“带帽”,人为降低设防等级等。六是规范了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和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管控。例如,新增了地面井压裂顶板和井下长距离定向钻孔压裂顶板压裂前、压裂中和压裂后的技术要求;新增了冲击地压煤层采用全断面隧道掘进机(TBM)、掘锚一体机等快速掘进系统作业时的防冲要求;明确了解危时人员撤离解危地点的距离、钻孔卸压解危、煤层爆破解危的技术要求以及解危顺序和范围等。

问:下一步将如何宣贯和落实新版《细则》?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确保新版《细则》全面落实,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宣贯培训。国家局将采取适当方式开展宣贯培训,解读《细则》修订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重点变化等,帮助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冲击地压矿井理解透、把握准、落实好《细则》。支持有关地区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宣贯培训,以学促改、促治,形成学细则、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二是督促煤矿自查自改。督促指导冲击地压矿井在《细则》施行前,对照新版《细则》特别是新增和修改的条款,组织开展一次覆盖各系统、各作业地点的专项自查自改,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做好衔接过渡,切实提升防冲水平。三是严格执法检查。督促指导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细则》纳入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冲击地压矿井的执法力度,倒逼《细则》落实。同时,密切关注、及时回应大家在《细则》执行中的问题,做好解释解答,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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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宁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