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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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09:45 来源:煤监局办公室 打印 字体:【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

开展煤矿“打非治违”工作的汇报材料

尊敬的国家煤监局各位领导,各位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同仁:

大家好!按照会议安排,我汇报一下今年以来,辽宁省打击和整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工作。

一、2018年打非治违工作基本情况

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是危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毒瘤”、是煤矿事故的“导火索”;各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都是由于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历史上,辽宁省煤矿事故多发;近年来,由于违法违规生产,相继发生了本溪“7.4”已关闭煤矿火灾事故、阜新“10.18”待关闭煤矿透水事故。表明反映出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根深蒂固,打法治违规工作永远在路上,必须做细做实、一以贯之。前几年,国家煤监局多次对辽宁煤矿进行暗查暗访,提出我省葫芦岛、丹东、本溪等地区煤矿违法违规猖獗、触目惊心,表明我们对煤矿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亟待加强。因此,我们深刻吸取教训,提高了认识、坚定了决心,以国家煤监局的暗查暗访、调研指导检查出的问题为警示、为借鉴,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打非治违工作高压态势和常态化。在2018“专项行动”工作中,全省执法检查频次达36/煤矿,责令停止作业(局部)107处、停产整顿5处、停止使用设备65台套,行政处罚434.11万元;有效遏制了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辽宁省采取了治本措施,进一步铲除违法违规行为赖以寄生的土壤,又关闭了大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灾害严重、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能力低下的小煤矿,提升了依法办矿水平、净化了安全生产环境。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推动了辽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和稳定,2018年杜绝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在此,真诚地感谢国家煤监局多年来对辽宁煤矿的关注、关心和指导!

二、一季度煤矿非治违具体工作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根据国家煤监局的工作部署和黄玉治局长讲话精神,结合辽宁煤矿实际,年初我局印发了《2019年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辽煤管局发﹝20191号),明确了十项重点工作,把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做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严厉打击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厉查处煤矿带隐患、带病冒险生产,要求煤矿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改,狠反煤矿“三违”行为,加大隐患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二是落实“两个通报”。按照国家煤矿《关于2018年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提出的5方面要求和《关于2018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情况的通报》提出的6方面要求,我们一方面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对遗留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治理和检查,进一步落实了整改措施。对“专项行动通报”提出的四方面问题尤其是“重大隐患查处数为零、“十类”突出问题查处数为零”等问题,我们结合我省煤矿灾害程度和国家局督导调研、联系指导、暗查暗访等工作,进行了认真反思和查摆,从思想和行动上与国家局保持一致,进一步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提高了监管效能。

三是认真开展安全“体检”工作。按照国家煤监局关于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工作部署,我局抽调30余人,成立3个自查自改检查指导组,对21个高风险煤矿的自查自改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目前已经检查煤矿19个、查出自查自改工作中存在问题293件, 3个煤矿由于自查自改工作不符合要求,责令推倒重来,对2个煤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我局处罚一处,责成市级监管部门处罚一处),责令停止采煤工作面作业3处、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5处、停止设备使用1台。

认真处置高风险煤矿,按照省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意见,对沈焦公司红阳三矿制定了核减产能、千米以下暂缓开采、进一步减人等6项处置措施。目前该矿产能已由330万吨核减至240万吨,今年6月底前退出千米区域生产,其余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对其它高风险煤矿的处置工作正在陆续推进。

四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一季度用煤高峰,同时节日和重要活动集中,是全年安全生产的敏感时期,更是关键时期,打非治违工作尤为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煤监局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省政府部署,省煤矿安监局联合辽宁煤监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从元月1日至410日,集中开展“隐患清零”、围剿“三违”行动和加强“两会”期间安全督查等工作,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炭企业能够积极行动,对国家煤监局检查提出的问题以及去年以来开展的各项监管检查、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在整改,煤矿企业狠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加强现场管理,确保证一季度安全生产。

五是强化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煤矿复工复产验收是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我省对复工复产工作一向是高标准、严要求。先后制定了有关复工复产的45条规定和39条验收标准,认真履行验收程序,严格落实验收责任,严把复产验收关。今年春节和全国“两会”之后至目前,全省共34个煤矿有24个煤矿复产。同时,我们对煤矿复产验收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

按照国家煤监局《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我局认真研究,增加了验收工作内容、提高了验收程序标准,拟定了《辽宁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拟以省安委会文件下发。

三、全年打非治违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对发现煤矿存在事故隐患,要依法责令立即排除或撤出作业人员并、停止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严防煤矿冒险违规生产。发现擅自复工复产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及时移交地方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明确、不完善、不落实等问题,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发现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一律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取缔。同事,继续落实好按照国家煤矿“两个通报”提出的有关要求。

二是坚持超前防范。加强警示教育,加强法律宣传。吸取事故教训,尤其是吸取今年以来,由于违法违规生产发生的煤矿爆炸、燃烧、透水、跑车系列重大事故教训,和化工企业爆炸事故教训,增强打非治违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煤矿企业法律意识,提升依法依规生产的自觉性;加强专项整治。对生产煤矿,开展通风瓦斯、水害防治、运输提升、顶板管理等系列安全专项整治,从煤矿的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以及规程措施和从业人员个体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持续规范煤矿生产行为;对各类停产煤矿,严格落实限制供电、限制人员入井、停供火工品以及盯守和巡查措施,将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

三是突出执法重点,严厉打击煤矿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条件办矿、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偷采盗采,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而引发事故。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和社会监督,继续加强安监、煤监、国土、行业管理、公安、电力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上“黑名单”、上“失信名单”、进行公示曝光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增强工作合力。采取电话、互联网举报等方式,积极发挥社会群众监督、工会和员工监督、媒体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认真核查群众举报和关切,积极营造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和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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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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