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开展了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专项监察。本次专项监察共监察煤矿4处,查处各类安全隐患34条,下达执法文书28份,行政处罚2矿次,罚款5.1万元。
江西局坚持“逢查必考”,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闭卷考试,监察员监考并现场评分、现场通报考试结果。在对尚庄煤矿进行现场监察后,江西局通报了煤矿企业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培训、安全投入以及持证上岗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江西局还宣传了煤矿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培训机构的合法条件,一人一档和一期一档的建立要求,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方面的知识和要求。
江西局按照《现场检查内容表》逐项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提出处置建议,严查煤矿“五职”矿长、“五职”技术员配备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存在挂职的或者无证上岗的一律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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