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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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版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相关问题

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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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第十六条第三款:矿井双回路电源线路其中一回路因故障、检修不能正常运行时,仍组织生产的。判定为重大隐患。能否解读一下,每年矿井供电线路的正常检修,打压试验,需停电检修时,是认定为不能正常运行还是正常运行,因矿井每年都必须进行线路检修打压试验等工作,个人认为此时应认定为正常运行,可以组织生产。

    回复:因故障、检修导致其中一回路不能正常供电,视为不能正常运行,期间仍然组织生产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