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320* 邮箱:xym* 电话:135* 通讯地址:山东* 咨询:第十六条第三款:矿井双回路电源线路其中一回路因故障、检修不能正常运行时,仍组织生产的。判定为重大隐患。能否解读一下,每年矿井供电线路的正常检修,打压试验,需停电检修时,是认定为不能正常运行还是正常运行,因矿井每年都必须进行线路检修打压试验等工作,个人认为此时应认定为正常运行,可以组织生产。 回复:因故障、检修导致其中一回路不能正常供电,视为不能正常运行,期间仍然组织生产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