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421* 邮箱:529* 电话:176* 通讯地址:北京* 咨询:正文第35页,15.2.4条中“煤仓防雷接地不应利用仓体受力钢筋作为引下线,应设置专用仓体外下引接地线;防雷接地装置不应与电气设备等装置共用,接地电阻应符合相应建筑防雷标准。”此处表述的“防雷接地装置不应与电气设备等装置共用”是专指煤仓的接地装置还是所有选煤厂建筑物的接地装置? 回复:请询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