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标准 严要求 部署开展煤矿安全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近日,贵州省采取多项措施,迅速启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后,第一时间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对贯彻中央精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出部署。省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方案制订和整治任务作出具体安排。贵州煤监局和贵州省能源局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并联合成立工作专班,迅速编制完成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高标准制定方案、高规格动员部署。5月5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包含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煤矿等行业领域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月6日,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安全生产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安委会主任谌贻琴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民生问题,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来抓,以极端有力的行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极端扎实的举措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安全生产工作,以极端过硬的作风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梳理和根治一批老大难问题,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戒一批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充满“贵州元素”、体现“贵州特色”。方案在承接国务院安委会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内容的基础上,与贵州省今年3月份出台的黔府发3号文件、黔府办发6号文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方案明确,到2022年,全省煤矿数量从现有868处减少到600处以内,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达到80%以上,煤矿事故总量、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与2019年相比均下降40%,坚决有效防范遏制较大煤矿事故,坚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煤矿事故。方案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启动《贵州省煤炭法实施条例》制订工作,编制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方案要求,对兼并重组方案已批复为保留、仍未启动 30 万吨/年及以上系统建设的煤矿,在 2020 年 12月31日前仍未报送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或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兼并重组保留资格。方案规定,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组织生产的;“双回路”供电保障能力不足的;矿井违规托管的,列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此外,方案还增加了对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煤矿瓦斯防治专业化市场化队伍建设,实施煤矿新型学徒制和招工招生一体化,推动煤矿标准化全时达标等内容。
四是压实责任,把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项部署落实落细。省安委会成立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能源局、贵州煤监局、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人以及省应急厅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省能源局,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设立工作专班,统筹推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为推动工作落实,5月9日上午,贵州煤监局召开视频动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民为全局干部职工详细解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对煤监系统抓好工作落实提出要求、作出动员部署,对实施方案进行细化落实,明确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