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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尊敬的国家局领导:
现就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频繁重编的问题向您咨询。无论何种检查,报告均会被指出需整改问题,即便山西焦煤、中煤集团等大型国企刚刚组织评审批复的报告,也未例外。
此情况究竟是煤矿企业业务水平不足,还是检查人员业务能力、思想认识及对规范标准的理解存在差异所致?恳请领导给予指示,或由国家局、地方政府部门牵头组织评审、一锤定音,避免报告反复重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025-11-07
回复:
矿山应按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要求,综合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编制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并按要求组织审查。检查人员应按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及相关规定开展检查,检查中依法依规提出的问题,矿山应按要求整改。
2025-11-12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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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应急管理出版社出版)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应急管理出版社出版)与《规程》具有同等效力吗?
2025-10-28
回复:
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煤矿安全规程〉解读》为专家解读,不具有法律效力。《〈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编写,属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煤矿安全规程》做出的有效解释。
2025-11-03
法规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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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煤矿用QBZ型启动器原来使用的JDB保护器属于淘汰设备,现在更换PIR智能保护器。这样开关的内部发生变化,产品的安全标志证书是否就已经失效了。因为更换开关的内部元器件,可能会改变一些电气爬电距离。
那么更换保护器后,怎么能杜绝此类问题。
2025-10-29
回复:
按照目前的安全标志管理要求,保护器属于电磁起动器的C类安全标志受控零(元)部件,如更换保护器的规格型号或生产单位,电磁起动器需履行安全标志证书的变更流程,并进行必要的变更审查和检验,合格后换发新安全标志证书,方可进行销售和使用。
2025-11-03
法规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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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我们单位是矿山施工承包单位所属项目部,项目部负责人、管理人员配置是执行《关于明确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文件,还是执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
见>的通知》第(十九)条规定、《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
谢谢。
2025-10-15
回复:
《关于明确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是对《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规定的“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学历和从业经历的解读,与《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不冲突。
2025-10-20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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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在主要进风井巷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地下矿山不在主要进风巷动火,但是动火区域回风侧有人,人员需要撤离吗,主要进风巷包括分层进风的巷道或斜坡道等,在主要进风巷道分出去的风进入分层这个分层动火,回风侧还用撤离人吗。请相关领导给予解答。
2025-09-30
回复:
主要进风巷包括分层进风的巷道或斜坡道等,在主要进风巷道分出去的风进入分层的巷道,在以上区域动火回风侧需要撤人。
备注:电询留言人,留言内容仅针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025-10-10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