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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煤矿安监局湘潭监察分局“四举措”加强煤矿水害防治

2021-06-03 15:46 来源: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打印 字体:【

雨季来临,湖南煤矿安监局湘潭监察分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部署汛期煤矿安全防范工作。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的高度,及时将上级部门关于防汛和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相关文件通过微信工作群传达至煤矿企业,并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4月份以来,认真开展以案促安警示教育活动,督促辖区煤矿企业学习2017年以来湖南煤矿水害事故案例,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水害防治措施。

二是协调联动预警,严格落实停产撤人制度。提高戒备,进一步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并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发送至煤矿企业,督促警醒煤矿做好雨季三防工作;与株洲市、攸县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5月中下旬暴雨期间严格落实停产撤人制度措施,确保了煤矿在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安全稳定。

三是严格精准执法,认真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迅速将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调整为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4月份开始对准备复工和恢复整改矿井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大排查,严格按221项检查内容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特别是将老空水患的普查、管控、处置以及片区联防联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提高专项监察针对性、有效性,45月开展大排查6矿次,发现防治水方面隐患和问题60多条,立案查处5矿次,有效推动了煤矿水害防治措施和责任落实。

四是监管监察合力,扎实推动水害普查和治理。经与株洲市应急管理局、攸县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局多次协商,决定联合开展水害普查和专项检查。水害普查由攸县人民政府出资聘请中介机构负责,由攸县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湘潭监察分局和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共同参与并监督指导。4月中旬,湘潭监察分局与株洲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的通知》;4月下旬,攸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攸县煤矿水害普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在5月份招标确定了湖南第一工业设计院、金泰、煤科院三家单位具体负责普查工作,61日起分3组启动了现场调查、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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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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