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局关于《煤矿水害防治监管监察执法要点》的要求,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水害防治主体责任,山东煤矿安监局鲁南分局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多措并举抓防汛。
一是强化对标学习。组织分局防治水有关人员学习《煤矿水害防治监管监察执法要点》,逐条分析,一一对照,并将排查出的不放心矿井及时列入防治水监察计划。
二是强化重点研判。联合枣庄市能源局召开煤矿防治水工作联席会议,分区域重点研判相邻矿井间的开采情况和水力联系,提出各类建议60条,明确了水害重点矿井防汛重点。
三是强化监察执法。组织开展了防治水专项监察,提出矿井未按规定安装应急装置、未按规定培训防治水专业人员、防汛物资配备不足、缺少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等8条隐患,罚款2万元。
四是强化提醒预警。6月份以来及时通过微信群和短信方式发布暴雨等极端天气预警信息6条,通过远程监察系统查看各煤矿降雨情况,督促煤矿停产撤人3矿次,停产撤人32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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