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互动>留言回复

关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问题咨询

2024-04-20

    网名:*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610*
    邮箱:201*
    电话:159*
    通讯地址:陕西*


    咨询: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号),自该文件施行日起之前非煤地下矿山企业所使用的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需要全部淘汰吗?

    回复: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号),企业在2022年12月10日起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对于2022年12月10日之前使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05〕83号)等文件要求。对于2022年12月10日之前购买的,购买时没有安全标志相关规定,可以经过定期检测检验,确保安全性能符合规定标准后继续使用。